返回首页

2008年4月份开发区治安预警情况通报

四月份,开发区各类刑事案件141起,立案126起,立案数比去年同期下降8.03%,;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5起,比上月上升32.35%,破案数于去年同期持平。本月同三月份相比,诈骗案件仍居高不下,两抢案件也有所上升,入室盗窃案件仍是辖区发案重点。各高校、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将诈骗案件、入室盗窃案件的作案手段特点及防范措施向群众、保卫人员宣传,以提高群众与保卫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从而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一、案件具体情况分析
(一)诈骗案件仍持续居高。
作案时间:主要集中在9时至17时。
作案地点:主要发生在网络、银行门口等处。
作案手段:主要以借打手机、丢钱捡钱、网上订购等手段实施诈骗。
案例介绍:
1、3月21日14时46分接群众刘某报案称:其于3月21日9时12分接到一条“银行卡被消费”的诈骗短信,并于当日11时左右被对方以修改银行卡磁条为由在银行ATM机上分两次向对方账号转入共计人民币4750元。

2、3月26日14时10分接群众傅某报案称:3月26日9时36分,其收到一条冒充其儿子名义要钱的短信后于11时55分向对方账号汇了人民币500元。

3、3月26日14时20分接群众徐某报案称:3月24日其在某网站购买了一只手机,并于15时向对方汇款800元后发现被骗。

4、3月28日14时15分接群众吴某报警称:3月26日12时许,其上QQ时看到中奖消息后分别于当天15时、18时许,以付成本费和积分点费为由向对方账户汇入共计3400元人民币,现发现被骗。

5、4月4日11时30分接群众李某报警称:其于3月26日至27日间,接到一个中奖电话,称其中一等奖,奖金为15.8万元,后其于3月29日分两次向对方账户汇款共计3880元。

6、4月7日11时47分接群众刘某报称:其于4月6日18时10分左右在银行处被对方以开车撞了人急需用钱为由,被骗走1500元及一部手机,共计损失2200元人民币。

7、4月8日17时02分接群众党某报案称:4月7日13时45分左右,在绕城高速下沙服务区倒车时无意中碰撞到人,被对方以“碰瓷”的方式骗取人民币5000元。

8、4月14日10时10分接群众曹某报称:4月13日15时左右,在6号大街其被两名男子以“丢钱捡钱”的方式被骗走现金2600元、银行卡内5400元人民币和一只手机。

 

(二)抢夺、抢劫案件有所上升。
作案时间:主要集中在傍晚至凌晨。
作案地点:主要发生在店内、街边小道等地。
作案目标、手段:尾随殴打、持刀威胁等手段抢劫、抢夺财物。
案例介绍:
1、3月25日2时10分接杨某报案称:3月21日20时30分左右,位于某饭店的一台老虎机被数名男子抢走,损失价值人民币1200元左右。

2、3月25日22时左右接被害人吴某报案称:于3月25日16时左右,其在二手货交易市场被六名陌生男子殴打,并抢走身上18000元现金、一张银行卡(内有10000元人民币)、一部手机,一条金项链,总计价值人民币32450元左右。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已抓获并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3、4月1日21时55分接黄某报案称:4月1日20时30分左右,其和女朋友在文渊路十字路口被两名男子抢走手提包,内有一部手机、一只钱包(内有现金50元)、身份证一张和三张银行卡,共计损失价值人民币740元。


(三)企事业单位内部盗窃案件仍居高不下。
作案时间:主要集中在下班时间和夜间。
作案地点:主要发生在公司车间、仓库等地点。
作案手段:顺手牵羊、撬扭挂锁、攀爬越墙等手段。
案例介绍:
1、3月21日23时31分,群众王某报警称:3月21日18时许,有一集装箱车驾驶员在某公司仓库内盗窃废铜,后被人发现,该驾驶员将废铜丢弃在仓库内。被盗的废铜价值约1240元。

2、4月2日11时25分接群众杨某报案称:3月30日晚某公司五金库房内的五芯电缆被盗,总价值约8123.85元。

3、4月3日14时,接群众金某报案称:3月21日至3月23日7时期间,某公司压延成型车间工地内在建厂房一楼配电箱与二楼配电箱相接的一根电缆线被盗,共计价值600元人民币左右。

4、4月3日14时40分接群众何某报称:4月3日6时左右,发现在某工地楼房里电缆线被盗210米,共计价值人民币12000元。

5、4月7日9时20分接群众叶某报案称:4月6日13时许,发现放在某公司里的8桶白色防霉涂料被盗,每桶20公斤,价值560元。

6、4月10日22时接群众周某报案称:4月10日20时左右,其对公司乘坐的班车进行检查时,抓获盗窃公司铜线的三名嫌疑人,共计损失人民币3906.62元,经侦察,犯罪嫌疑人对此案件供认不讳。

7、4月11日7时10分接金某报案称其于2时40分许发现某厂工地上失窃钢筋17根,价值2227元。

8、4月11日10时15分接群众刘某报称:4月3日7时45分许,发现某公司门锁叶固定片被撬,成型段烧烤车间模具架子上的切铜模具被盗,共计损失人民币约19万余元。

9、4月13日9时50分接群众聂某报案称:4月13日8时许,发现放于某公司仓库办公室内的一台电脑主机及两台液晶显示器被盗,共计损失价值6000元人民币。

10、4月14日9时接群众吴某报案称:4月14日8时左右,发现放在某公司仓库办公桌上的一台台式电脑被盗。

11、4月17日18时群众赵某报警称:4月17日16时左右,其发现放在某公司仓库内的一台投影仪被盗。

12、4月18日9时50分接黄某报案称:其于4月18日凌晨3时左右,发现某公司内被盗一百箱饮料,损失价值3200元。

13、4月19日12时接群众王某报案称:4月18日分19时40分至4月19日8时30分许某公司从下沙某物流公司运往其工厂途中的一筐进口橡胶被盗,共损失价值约7万元人民币。


(三)、盗窃公共设施案件时有发生。
作案时间:主要集中在7时至19时。
作案地点:主要发生在建筑工地、德胜路、文津路等处。
作案手段:单人、多人结伙等手段实施盗窃。
案例介绍:
1、3月21日19时45分接群众余某报案称:3月21日19时左右,发现德胜路文津路跨线桥桥北侧由东向西有70米的路灯电缆线被盗,被盗电缆线价值共4914元。

2、3月31日15时45分群众陈某报警称:3月31日13时30许,某工地施工楼内,施工员抓获两名盗窃价值约500元人民币电缆线的嫌疑人。经侦查,嫌疑人对此案件供认不讳。

3、4月17日11时,接邹某报案称4月17日7时20分左右发现位于某工地上的两台打桩机上的电缆线被盗,总损失价值8900元左右。

二、公安机关提醒和建议

(一)本月诈骗案件仍然高发,警方提醒:各高校要通过高校保卫网,加强网络诈骗案件的宣传预警,使大学生等群体不要轻易相信各种网上虚假购物宣传,对于发现的不良信息及涉嫌诈骗的网站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各企业事业单位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此类案件的发案情况,利用企业110、防范宣传单等宣传手段,来提醒告诫员工,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及短信,对发现要求汇款的单位要查实后方可信,从而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

(二)企事业单位内部盗窃案件是辖区本月发案重点,各单位要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和防范指导工作,发动企业自身的巡防力量。利用企业110互动机制,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派出所治安巡防与单位巡逻防范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起有效的群防群治网络,形成浓厚的防范氛围。

(三)“5.1”临近,各高校、企事业单位要联系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开展以“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要把安全检查责任落实到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检查过程中要克服麻痹思想、防止走过场;对重点、要害部位做到不留死角,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阻塞漏洞;对重点人口要落实控制措施,防止趁机破坏和发生盗窃等案件。同时在“5.1”期间要加强值班备勤制度,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熟悉预案内容,配备应急车辆、物资,做好处置各类突发紧急事件的准备。

(四)开发区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案件仍不断发生。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的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组织力量,加强巡逻力度,加强技防建设,确保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开发区。

(五)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广大员工、师生在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的同时,还要提高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意识,善于发现和勇于揭露违法犯罪分子,当遭到不法分子侵害时,要采取机智灵活的自我保护措施,同时要牢记不法分子的基本特征:身高、年龄、发型、脸型、口音、特殊记号,作案时车辆、工具的牌号、种类等,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报警电话:分局86910110、白杨派出所86912110、下沙派出所86921704),共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出入境管理]
为有效防止外国人、台胞等境外人员非法居留案件和违反规定住宿案件的发生,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提醒各涉外单位和境外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其在中国大陆停留的签证、居留有效期,如需要延长停留时间的应提前5天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注:外国人的停留延期到杭州市公安局(华光路35号,电话87280565、87280561)申请,台胞停留延期到开发区公安分局(开发区10号路公安大楼,电话87283091、87283090)申请。
外国人、台胞等境外人员临时来杭州进行商务、技术指导、设备安装等事宜的,居住在本辖区单位、学校或租房、购房、朋友家中等住所内的,应在入住后24小时内持有效护照、台胞证等证件(如租房或购房的,请出示租房协议和房产证),到住宿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手续,同时,在杭工作、学习的外国人、台胞等境外人员,因变更居住地址的,也应在24小时内(在农村为72小时)到变更居住地的派出所申报境外人员临时户口。